本报潍坊12月10日讯 今日,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牌,成为全省首家地方金融监管局。
今年以来,我省金融改革提速,金融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层出不穷。地方金融监管力量薄弱、职能缺位、业务分散等问题愈发突出。12月4日,我省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单独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正式拉开了我省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序幕。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原则,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监管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包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和权益类、大宗商品类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
据介绍,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不同,地方金融监管局定位为监督管理机构,这让地方有了金融监管执法权。潍坊市金融办副主任欧永生表示,金融办的作用在于协调、服务,地方金融监管局则着力于监督管理。但目前潍坊市金融办与地方金融监管局是“一套人马、两张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