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餐饮业不平等条款 郑州尚未出台相关措施

2013年12月12日 14:09   来源:河南商报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整治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引发舆论关注。

  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郑州尚未出台相关政策,餐饮商家存在“包间最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现象。对于该问题,公众的看法并非“一边倒”。有人提出,商家尽了告知义务,消费者有机会自主选择,何来不公。

  作为消费者,你怎么看?

  事件

  北京“重拳”整治餐饮业不公平条款

  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北京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激动不已。“终于等来了!吃饭带不带酒水,商家无权干涉。”网友“Professor_Qing”说。

  探访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北京工商局公布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中,网友更关心“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以及“禁止自带酒水”三种较为常见的条款。近日,记者对郑州多家餐饮店进行探访发现,“包间最低消费”和“消毒餐具另收费”的情况比较普遍,而“禁止自带酒水”一项则大多数酒店没有明确要求。

  地点:嵩山路、会展中心

  餐厅:绿茵阁、迪欧咖啡

  河南商报记者跟随市民王先生首先来到绿茵阁嵩山路店,记者以谈生意为由要了一个包间。进包间前,服务员提醒:“包间最低消费300元。”

  王先生称,他主要是和朋友谈生意,吃点简餐,消费不了300元,问是否可以免最低消费。服务员表示:“不行,包间都是有最低消费的。”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郑东新区会展中心附近的迪欧咖啡,对于是否收取包间最低消费一事,服务员表示:“需要,包间最低消费280元。”

  地点:紫荆山路、工一街

  餐厅:福状元、蜀山居

  接着,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紫荆山路上的福状元餐厅,入座后,服务员在餐桌上摆上了由餐厅提供的筷子、餐巾纸、茶杯等餐具。

  结账时,记者被告知,需交1元钱的餐具费。服务员解释称,餐具是饭店消过毒的,所以收费一元,当然,顾客也可以提出更换免费餐具。但记者注意到,整个用餐过程中,服务员并未主动提醒客人可对餐具进行选择。

  而位于工一街上的蜀山居餐厅,对于桌上摆放好的收费消毒餐具,服务员也没有对消费者做提醒。

  说法

  郑州尚未出台相关措施

  看着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措施,郑州网友着急了。

  “这是好事啊,咱郑州有没有相关措施?”网友“苏小麦”说。

  “吃不了逼着你消费,郑州也有,啥时候也整治整治?”网友“芹菜儿”说。

  对此,河南省消协秘书长陶成川称,郑州尚没有相关措施。

  据他透露,早在几年前,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中便提到了关于规范餐饮行业几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说法,但最终在提交河南省人大审议时没有通过。至于为何没有通过,他不愿多说。

  一位熟悉餐饮行业的人士称,“郑州的情况远没有北京严重”,而且餐饮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即使不出台政策,市场自身会进行调节的。

  观点

  “最低消费”助长浪费

  律师杨先生:吃不了还得多点菜,这不是助长浪费吗?这实际上是一种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大型酒店负责人宋先生:虽然自卖酒水等可以提高酒店的收入,但并不是酒店主业。因此,酒店没有必要搞“禁止自带酒水”及“包间最低消费”等门槛。

  商家已尽告知义务,何来不公

  餐厅老板李先生:虽然设了“包间最低消费”,但商家会在顾客订餐、点菜前进行告知。因此消费者完全有机会了解饭店定价情况,并进行选择。如果顾客决定消费,等于自愿行使了选择权,何来不公平?

  学者卢先生:对于充分竞争的餐饮业而言,经营者不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完全可以进行利益衡量。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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