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2014年“三大节日”来临之际,我区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据悉,2008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在“三大节日”期间筹措资金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不再以“惠民购物卡”形式发放,全部将以现金形式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这次的发放标准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城市重点优抚对象每人900元,农牧区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00元。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生活补助将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