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

2013年08月13日 10:28   来源:西海都市报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平安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截至7月底,共筹措资金1956.89万元,为6289名城镇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111.32万元,为5900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418万元。

    据了解,通过此次调整,平安县城镇低保月人均提高20元,由现行的月人均298元提高到318元;对“三无”对象、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70岁以上老人分类施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60至69岁老年人、单亲家庭成员分类施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提高10元,由现行的年人均1865元提高到1985元;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分类施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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