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散居孤儿生活补助难达标 每月仅400元

2013年05月30日 14:12   来源:羊城晚报   

  “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是每月600元,但广东茂名高州每月只有400元!”黄小姐是一名志愿者,六一儿童节前夕前往茂名高州探访孤儿,发现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并没有达标。茂名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证实,主要是因为没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

  2011年,广东省出台孤儿养育标准,规定应给予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和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目前,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广东省孤儿按照月人均各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余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市、区)财政安排。

  记者在高州走访了10个孤儿,他们提供的领取孤儿补助专用存折显示,他们目前均只能领到400元。14岁孤儿杨银,是高州市宝光街道办中平山村人,带着一个12岁、一个11岁的弟弟生活,监护人是一个远房的阿婆。

  “国家给多少就算多少。”阿婆告诉记者,她和孩子们都不知道国家规定生活补助标准为600元:“400元相对于原来姐弟三人加起来只有280元的低保来说,已经算好的了。”

  高州大井镇副镇长方亦湖,同时也是一个助学抚孤的志愿者,他告诉记者,当地每个孤儿每月400元,都是中央和省里的专项拨款,“省里、中央的钱,全都足额发给了孤儿,但当地财政困难,目前茂名、高州还没有配套资金,所以600元生活补助没有达标。”

  “目前茂名机构孤儿1000元生活费已经基本落实,但散居孤儿有些地区没有达标。”茂名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茂名全市有6000多名领取生活费的散居孤儿,“我们民政部门是年年申请的,但是财政那边都是说资金很短缺,无法给予配套资金。”

  另外,高州还有很多孤儿因为没有户口,按政策无法享受孤儿补贴。“黑户孤儿光高州估计就超过600名,上回省民政厅来调查,我们就反映了这个问题,但这不是民政一个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茂名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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