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调查队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470元,同比增长8.8%。从构成上看,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64%;从贡献度上看,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5.1%,拉动家庭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
统计部门分析,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合肥市再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010元提高到1260元,增幅达24.7%;同时,合肥提高了市场工资指导价,合理发挥工资分配的调节作用,在公布的362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中,多数行业工资水平得到提升,对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起到助推作用。(合肥日报 苏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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