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难收做工还需要"倒贴钱" 物管人员直叹"苦"

2013年12月17日 15:36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王小丁 何书俊

  费用收不齐

  现象很普遍

  据柳南区金河湾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物业服务价格一般由人员费用、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及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等多项费用组成。但由于物业服务具有非排他性的准公共服务特性,服务对象是全体业主,不可能因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不进行物业服务,从而导致极少数业主贪图小利,躲避、逃避交纳物业管理费,他们不交费也享受到了与交费业主同样的服务,这样既挫伤多数已交费业主的积极性,又引起其他部分业主的效仿,最终导致交费户数逐年减少,渐成恶性循环。

  柳州市物管协会相关负责人称,几乎每个物业企业都遭遇难收物业费的问题,有的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据介绍,目前,柳州市物业企业有274家,全市从事物业工作的人员有1.2万多人,有超过50%的物业公司因收费不齐,出现亏损的状况。这当中,绝大多数是2006年前开发入住的小区,那时物业服务费比较低,最便宜的有收每平方米0.25元的,最高每平方米也不超过1元。2006年后,一些高层建筑、高档小区出现,物业费每平方米1元的比较多,最贵的有每平方米1.7元的,这些小区物业经营相对要好。

  该负责人表示,即便是高档小区,也同样出现物业费难收问题。据称,柳州市东环大道某高档小区,因为收费率不高,而人工成本支出很大,去年就亏损50万元。

  据了解,目前柳州市区约有1300个住宅小区,已经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540个,总建筑面积是3800万平方米;三无小区686个,总建筑面积是570万平方米;全市物业面积覆盖率达87%。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共118个,实行业主自治的小区共150个。

  拒交物业费

  业主理由多

  “3栋的业主有三户没有交费了,每户拖欠金额超过2000元。”昨日下午,在庆丰路某小区,对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小区管理人员如数家珍。物管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讨,但对方就是不交钱。

  对此,业主却有说法。一业主称,你看看小区管理很乱,狗粪也有,杂草也有,没有管理好,自然不愿交费。另外,该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合法性也质疑,认为并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便进驻了,尽管小区的管理不错,有一定进步,但是他就是不愿交费。而另一业主则称,自己的电动车在小区被盗,物业公司却不愿赔偿,因此他拒绝交纳物业费。

  据了解,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曾遭偷盗,认为物管没有尽到责任的;二是对现有物业公司有意见,想聘请其他公司,能拖一天算一天;此外也有对物业公司有其他怨恨情绪的。

  费用不到位

  服务质量下降

  桂柳路一小区的业主们最近一直很烦恼,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比如防盗门、楼道内的灯坏了都没人来修,催了几十遍就算是有人来修了,结果修到一半人又不见了。就说谭女士家的遭遇吧,一个月前,她家所在楼道内灯坏了,不少老年人夜间进出变得很不方便。业主通知物业公司来维修,对方派人来查看后表示,物业费收不到,修理费用太贵,一时半会修不好。“每次打电话过去,物业公司总说已经通知开发商了,会有人来看的。”谭女士称,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的损坏都置之不理,即便找人修,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就连小区内的垃圾也不能及时清理,这让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日益加深。

  家住白云路某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有时不是业主不愿交费,更多时候,大伙认为缴纳了物业费,却没有享受到好的服务。比如说,上个月他将车子停在小区内,过了一个晚上,车子的一侧车门就被人划了一个口子,心里又气又急,结果找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员工却不予理睬,扔下一句“这不关他们的事”,当时王就产生了不再交物业费的想法。

  对于业主的投诉,王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很无奈。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小区的物业收费其实并不高,但仍有近一半的居民不愿缴费,这也导致物业公司的服务大打折扣,“只给三星级服务的钱,却要享受五星级服务,这现实吗?”该负责人称,公司也的确存在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问题。由于物业费收不齐,公司只好靠降低员工工资来维持运行,而低工资往往请到的工作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他们只能向业主表示道歉。

  物业费调整

  须依法依规

  柳州市物管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不起眼但很重要,面对的群体很大,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在物业收费的成本核算上,希望相关部门能适当兼顾方方面面。

  按照现行的法规,老旧小区要想上调物业费,必须建筑面积、居住户数要实现“双过半”,但这很难实现。但是,物业管理成本在递增,如果费用不上调,意味着服务质量“缩水”,势必恶性循环,这对谁都不利。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参与进来,对小区物管成本进行核算,通过划分服务等级、标准,确定收费标准。

  日前,柳州市物管协会举办了物业经营与发展论坛,对收费难等问题进行探讨。有物业企业提出,通过经营小区的广告或其他经营来补充,填补资金空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但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却又有争议。

  据了解,小区物管收费问题及物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柳州市部分政协委员专门就此问题写了提案。记者从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在全国都很普遍,而相关法规又不健全,要想解决确实很难,

  柳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费难收,是不争的事实,也很难解决。值得一提的是,有个别小区因原来的物业费确实偏低,但其调整必须依法依规,也就是说物业费不能说上调就上调,必须坚持业主与建筑面积双过半,取得业主的同意后,再报物价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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