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经理小许忙得不亦乐乎。“我们现在除了工程招标这一块,政府采购的工作量也非常大。现在我手头上负责的藏医院配电招标明天就开标了,今天得做好一系列的前期工作。”由于太忙了,小许只能边干活边对记者说。
如今,政府采购已成为促进市场发展、规范市场运作、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区政府采购实现了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规模由1999年的114万元到2012年的46.96亿元。
指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积极性。
——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
22个项目
节约近400万元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经理小许说:“我们公司是区内首家取得三甲资质的代理机构,即政府采购代理甲级,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资质甲级,在2012年4月有幸成为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选取的首批政府采购代理试点单位,随即开展了大量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在区财政厅国库处、采购办的领导大力支持下,我们公司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小许告诉记者,2012年,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完成政府采购代理项目23个。委托金额共25455.56万元,中标金额为23080.84万元,节约资金2374.7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9.10%。“今年截至12月16日,我们公司接受下达的政府采购代理项目共31个,已完成的项目22个,节约资金396.33万元,资金节约率4.88%。另外我们还有9个项目正在实施中,如藏药厂办公楼修建,我们正在做前期的合同、审核、预算等工作,本月底开标。”小许说。
“这个月拉萨中学采购实验室设备,仅仅一个标段我们就帮他们节约了60万元。当时有6家公司投标,通过比对货物质量、报价等,经过综合评价,上海一家生产厂商中标。由于该厂直接生产、直接供货,没有中间环节,所以为采购方省下了大笔资金。”小许介绍,在我区的采购活动中,经常遇到许多投标公司是中间商的情况。“一般一个采购从前期准备工作到中间开标,我们至少有5位工作人员为此服务。最开心的就是看见采购方因为节约了成本对我们产生信任。”小许说。
政府采购合同 97%以上给中小企业
在自治区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前来办理业务的人络绎不绝。“快到年底了,许多供应商过来拨款。这段时间我们每天接待50多人次,中午不能休息,周末也要加班。”自治区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却巴向记者介绍。
“由于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稀少,专业供应商缺乏,所以采购市场发育较为迟缓。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自治区积极探索区域联动采购方式。涉及全区性采购的项目,统一由自治区本级实行招标,以实物形式配发至用户手上,在最大限度地共享专家、供应商等资源的前提下,体现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大大节约政府采购资金。比如说,去年涉及全区七个地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均是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预算金额为57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600万元,节约资金2100万元,节约率为37%。”李却巴向记者介绍,另外,为了支持国货采购,促进区内企业、国内企业的发展,2012年政府采购合同99%以上授予国内企业、97%以上授予了中小企业。
引进代理机构
开展市场化试点
2012年,在吸取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区启动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市场化试点,并选取了甲级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一家乙级代理机构进行试点,去年两家代理机构的代理采购业务规模达到了3亿多元。通过引进代理机构,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加快了政府采购执行进度。
据介绍,由于我区目前处于引进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试点阶段,代理机构对于我区的政府采购流程和要求不够熟悉,因此在现阶段,我区加强了对代理机构的督导力度,加大了对采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在帮助审核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要求各代理机构每个月向采购监管部门报送当月的项目执行进度表,以便掌握各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并为下一步制定我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支持。2012年,我区共处理供应商投诉2起,处理违规供应商3起。
“在今年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为破解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虚高的难题,财政部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各类改革试点。比如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即对计算机、空调、复印机等集中采购;另外是改进协议进货方式,按照市场可选、价格可比、耗材通用、公务卡支付的原则,运用市场选择机制和电子化手段进行新的协议供货改革;再就是推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将通过实行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折上折的双优惠票价方式,促进降低行政成本。我区将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展开丰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区采购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 麦朵)
知道一下
2001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2005年,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成立,从此政府采购制度在自治区逐步全面展开。政府采购方式上,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多种采购方式并存的管理模式,兼顾了采购时效性和项目特殊性的要求。
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明确规定,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30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及改建,15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5万元以上的服务以及复合性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单项采购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货物、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25万元以上的服务类和多个项目合并采购,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确保政府采购的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