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为救助一名素不相识的落水儿童,22岁的承德小伙葛明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本报12月8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密云县政府授予葛明洋“密云县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向其家属发放了奖励金和褒扬金。
12月7日下午,小学生小杰在密云县水源路358号院内水池附近玩耍时失足落水。送快递经过的葛明洋听到呼喊后跳入水中救人。因天寒水深,再加上棉衣浸水后加重,葛明洋最终体力不支沉入水中。
密云县民政局随后确认葛明洋救人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密云县政府随后授予葛明洋“密云县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向其家属发放了奖励金和褒扬金共计328221元,并依据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支付赔偿金10万元。目前,密云县已启动追认葛明洋为烈士称号的相关事宜,并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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