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
三大毒枭及其团伙骨干被逮捕
在被实施逮捕56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了“10·9”雷霆扫毒收网行动中落网的惠东制贩氯胺酮“开山鼻祖”何某锋,林某求和陈某雄三大毒枭及其团伙骨干成员。
何某峰,惠东白花人,其团伙采取“家族式”管理,即以何某锋为老大,其亲友为骨干。由于禁毒形势严峻,近年来何某锋开始转向幕后组织、策划和出资制贩毒。他的制毒工厂基本设在江西、河源等市的偏僻山区,落网前制毒数量达到8900公斤,犯罪地域更涉及广东、广西、湖南、江西、江苏、河南、山东等七省区及港澳台地区。其团伙在惠州制造的氯胺酮约2600公斤,主要贩卖给台湾人进行销售。“10·9”雷霆扫毒收网行动中,何某锋在惠阳淡水落网。
林某求,惠东多祝人,根据分工不同,其制贩毒团伙下面还细分了多个小团伙。各团伙在加工和销售方面相对独立,但一般会共同出资购买制毒原料。该团伙在人员方面呈现出特殊的动态交叉,如某几个小团伙会共用一个制毒者。2011年至今年10月,该团伙先后在梅州、惠东、河源等地的制毒窝点制造氯胺酮约3000公斤用于贩卖。“10·9”雷霆扫毒收网行动中,林某求在云南香格里拉落网。
陈某雄,惠东稔山人,其团伙长期控制惠东沿海地区通往境外的制贩毒活动,毒品销售到港澳台及马来西亚等地。陈某雄在明知他人制造毒品的情况下,还提供资金用于购买制毒原料,后由他人在阳江制毒窝点制造氯胺酮后进行贩卖。其团伙案件在侦破期间并入何某锋团伙案件,“10.9”雷霆扫毒收网行动中,陈某雄在惠东白花落网。
宣判
30名罪犯中最低判无期徒刑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30名罪犯中,有6人被判处死刑,其余24人中有14人被判处死缓,10人被判无期徒刑。
首个宣判案件中,被告人周某辉于2011年伙同他人将毒品销往台湾,从中获利45万元。随后,该批毒品被台湾警方查获。经鉴定,涉案毒品净重149公斤,查出氯胺酮成分纯度为99%。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辉犯贩卖毒品罪,数量大,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古某文团伙案件中,被告人古某文2011年起伙同张某忠、王某生等人在惠东白花、惠阳淡水等地选定制毒场所,纠集他人开始制造“k粉”。该团伙落网时,公安机关在制毒现场抓获正在制造毒品的9名被告人,当场缴获毒品成品548.6公斤、液体毒品113.6公斤,均检测出氯胺酮成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古某文、张某忠、王某生均构成制造毒品罪,在制造毒品过程中3人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依法判处古某文死刑;张某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生无期徒刑。
举措
禁毒工作列入党政干部考核内容
记者从公开宣判处理大会上获悉,近年来,惠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惠州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把禁毒工作列入党政干部考核内容,列入平安惠州创建重要内容,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惠州市还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惠州市关于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惠州市禁毒委、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公安(分)局接受群众电话、电子邮件、当面等方式举报,群众也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缉毒部门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200元。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5名以上(含5名)的,奖励以1500元为起点,每增加查获一名吸毒人员奖励150元,以此类推,每宗案件最多不超过40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种类、数量分别进行奖励。如果同一举报行为符合两款以上不同奖励标准的,可以给予累加奖励,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25万元。
据了解,今年惠州市发放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金已经超过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