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南京江宁区公立医院率先推进医改后,明年1月1日起南京六合、浦口、高淳、溧水区辖区内所有区级公立医院和化工园区内的区级公立医院将跟进改革。南京市物价局日前下发《南京区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药品一律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提高诊察费、注射护理、手术、住院费用,达到总体支出水平平衡。
药品加成取消 按7:2:1消化
公立医院改革的一大核心就是破除以药养医,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但事实上,大家都知道,在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所有收入的绝大多数,把医院的入项大头拿掉了,医院靠什么维持?意见明确,合理的药品差价额,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由财政给予补偿,10%由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
医保跟上 总体不增加病人负担
记者了解到,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与医保支付方式、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医院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体系、监管机制等改革将协调实施,合理控制区级公立医院费用增长幅度,总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
改革后收费主要变化
1、取消2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会诊)诊查费两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2、提高诊察费项目价格
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项目统一合并为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设立方便门诊窗口,对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按不超过规定价格20%收取。
附:诊察费指导价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 40元/次
急诊诊查费10元/次
住院诊查费8元/日
普通门诊诊察费10元/次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 15元/次
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25元/次
3、提高部分注射、手术、床位价格
改革后,临床各系统诊疗费用大约上升30%左右,其中,口腔颌面上调20%,心脏及血管系统上调20%,手术上调50%,麻醉上调20%,康复上调30%。提高病房床位价格。不再区分病房等级,按每间病房的床位数定价。
4、降低CT等大型检查价格
此次改革的公立医院还将降低X线计算机(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导价格,取消上浮15%的规定,降低的检查价格差价,不计入调价规模。(石小磊)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