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9起价格违法 一瓶蜂蜜多收2元被罚5万

2013年12月24日 13:15   来源:新华日报   

  今年是江苏范围实施明码实价的第一年。据省物价局23日通报,截至11月底,今年全省共查处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550件,实施经济制裁904万元,提醒告诫2819次。省物价局还点名通报9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这9起违法典型案例有6起发生在商业流通领域。其中,情节最轻微的是无锡华润万家超市江阴人民西路店,该店所售的“嘉顿士草莓味威化饼干”商品产地与标价签不符,被罚3000元;罚金最多的是南通“八佰伴”,其夏季清仓销售的一款衬衫,吊牌标示价758元/件,并标示3.8折优惠,照此折扣,优惠价为288元,可该款衬衫在优惠前实际售价也就288元。如此虚构原价,搞假优惠,构成价格欺诈,罚16万元;有消费者举报,在乐天玛特连云港通灌路店买一瓶蜂蜜,按促销价应付20.8元,实际结算价却为22.8元。店家多收2元,触犯禁止价格欺诈法规,最终被罚5万元。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刘璐表示,违反明码实价规定的有些行为属无心之过,如标价签上错标、漏标,法规规定最高处罚5000元,而价格欺诈存在主观故意,处罚则严厉得多。

  此次有两家开发商因价格违法被通报,其中,徐州金洋置业销售紫金东郡普通商品房,有483套商品房认购价高于公示价,构成价格欺诈,被罚40万元;扬州花园置业公司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明码标价,违反规定被罚5000元。(吉强)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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