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超过450处

2013年12月24日 15:45   来源:新华网   

  记者23日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共182处文物单位列入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自此,西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超过450处,西藏文物保护工作迈入新的阶段。

  据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次央介绍,新增的18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岗嘎镇的定日关帝庙、山南地区加查县的诺米墓地、拉萨市城关区的米琼日寺,以及石窟和石刻类等历史遗迹。其中,拉萨市当雄县康玛寺与第四批西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康玛寺尼玛拉康石刻”合并为一处保护单位。

  西藏文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陈祖军告诉记者,西藏是全国文物重要省(区)之一,文物资源丰富,文物风格独特。这些分布广泛的文物不仅纪录了西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是中华民族历史文明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一旦被确立为文物保护单位,就有了政策、资金的扶持,文物保护单位逐年增多,说明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对文物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强。”陈祖军说。

  截至去年10月,西藏有各类文物点4000多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拉萨、日喀则、江孜成功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此外,西藏已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46处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将受到专人看管。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用于西藏文物保护的资金将达到17亿元,保护工程涉及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在西藏历史上前所未有。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