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7月12日专电(记者黎华玲)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为保护各级各类文物,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西藏将对246处野外无人看管的文物保护单位聘请专人负责管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和地(市)财政承担。
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介绍,目前,西藏共有各类文物点4277处,其中,国家级35处、自治区级224处、县级686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拉萨、日喀则、江孜成功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显著加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完成,馆藏文物登记建档工作顺利开展。
西藏“十二五”期间44处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全面启动。“十二五”期间,国家投入西藏文物保护资金将超过17亿元,这一数字比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累计对西藏文物保护投入的总资金多出3亿多元,西藏文物保护事业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西藏文物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四大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保护文物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滞后。二是文物保护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难以形成合力,特别是基层文物保护力量还非常薄弱,西藏全区63个县级文物局只有28名专职文博人员,246处野外文物保护单位还无人看管。三是文物安全隐患突出,大部分文物单位缺乏防火、防盗等安防消防设施;四是文物盗窃、走私活动时有发生。
据文物部门统计,2001年至2012年,西藏共有43处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盗窃案,被盗文物258件,仅阿里地区扎达县此间发生文物盗窃案19起。(完)
(责任编辑: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