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的丽水新城格外热闹,人们相互打着招呼,兴高采烈地将家具等搬入装饰一新的房子里。今年35岁的王海风结婚10年了还和父母蜗居在5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去年,他申请了丽水新城的公租房,今年通过摇号他获得了公租房配租名额。
丽水新城是沈阳市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一期共计4562套已经全部建成,正在陆续配租。今年在全省,像王海风一样喜迁保障房新居的中低收入家庭已有5万余户。
在连续两年保质保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再传捷报,截至11月底,我省已完成保障任务20.2万套,为全年任务的116.7%,其中实物建房开工19.6万套,为全年任务的118.2%;基本建成14.85万套,为全年任务的124%。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头号重大民生工程全力推进。省政府出台了多个文件,在规划、资金、土地、工程配套等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政策扶持。各地通过省市财政补贴、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2009年以来,我省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7.4亿元。
在建设中,我省始终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和高速度推进,并不断完善“六公开一监督”分配工作制度,逐渐形成一整套申请、审核、轮候、分配工作流程,在分配上力争实现“零上访、零投诉”。同时,对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采取社会专业化、社区自助式、业主自治等形式的物业服务,采取及时维修和定期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维修养护。
3年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创造了很多亮点,建设、分配、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不但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累计改善了171万户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住房保障覆盖面超过1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平方米以上。各市对低收入群体住房实行了廉租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并从去年开始将新毕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本报记者/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