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一审判决后第五天,王老吉方面25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就该案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王老吉称虽然赢得官司,但其品牌损失难以弥补,将在上诉中提出2项请求以维权。
12月20日,广州中院对广药加多宝“改名广告”纠纷案做出一审宣判,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方面立即停止涉案广告语宣传,及销毁使用涉案广告语物品,赔偿广药方面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和合理费用约81万元人民币,同时在相关媒体首页刊登道歉声明。
加多宝方面当庭提出上诉,仍坚称其广告真实合法;不过赢了官司的王老吉25日也宣布,虽然对判决基本满意,但仍有不服之处,决定提出上诉。
王老吉代理律师温旭表示,一审仅仅判赔1081万,无法弥补王老吉的经济损失,加多宝公司通过长期虚假宣传给王老吉造成的损失估算超过30亿。此外,法院只判定加多宝在广州日报、人民网道歉,无法发挥有效作用。
据悉,王老吉方面拟提出两条上诉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加多宝公司,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这两句广告语以外,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过往17年沿用的商标,现更换为加多宝凉茶”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加多宝公司除在《广州日报》A1版、人民网首页以外的,《羊城晚报》显著位置、《南方都市报》显著位置、新浪网首页、腾讯网首页、搜狐网首页上公开道歉,内容由法院审定。(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