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区一个车位停放两辆车 物管因此要收两份钱?

2013年12月27日 09:54   来源:重庆晚报   

■熊女士拿着车库户型图和停车场服务声明很是头疼

■熊女士的车位

  “明明是一个车位,物管凭啥要收我两份服务费?”昨日,家住江北区阳光100城市广场小区的熊女士很是气愤:她购买的57号车位有22平方米,能同时停两辆轿车物管公司却以一卡一车为由,要她缴纳两份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能停两辆车

  服务费收两份钱

  熊女士家中有两辆轿车,2011年购房时她发现小区3号车库有部分车位较大,能同时停两辆轿车。

  熊女士说,2011年6月5日,她花14万元买下57号车位,面积有22平方米。相比其它车位,足足大了近一倍,价格也贵了4万元。她自称就是冲着该车位能同时停两辆轿车去的。

  买下车位后,物管公司与她签了份《停车场服务声明》(下称《声明》),上面写明:子母车位物业服务费按两个车位标准收取,物管服务费仅为车位服务,不含车辆保险和车辆保管费。熊女士说,她当时没多想签下这份《声明》,按一个车位70元,两个车位140元费用缴纳。

  这种子母车位

  小区共有42个

  事情看似你情我愿,熊女士签了《声明》。不久前在物管办公室看见的一份物价局文件,让熊女士觉得这事很蹊跷。

  熊女士说,该物价局文件中明确说明车位物业服务费应每月每车位收取。自己当初购买的57号车位是一个车位,只是面积较大罢了。物管公司凭什么要用子母车位划分,收取两个车位的物业服务费呢?

  熊女士拿出当时签订的《声明》,其中说明物业服务费仅为车位服务,不含车辆保管费。“既然写明是为车位服务,费用也仅仅针对车位,那就不应该限制一个车位停多少辆车吧?”

  熊女士多次找到物管公司讨说法,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现场看到,57号车位确实比较大,同时停两辆轿车没问题。熊女士提供的室内车库户型图显示,57号车位标注的是一个车位。类似57号停车位每层有14个,该车库共3层,共有42个。

  物管称一卡一车

  多停一车增成本

  昨日下午4时,重庆晚报记者陪同熊女士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墙壁上有物价局文件,即渝价函[2011]95号,2011年4月27日下发,第3条注明: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按照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

  物管公司客服主管彭女士说,他们是按照一卡一车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熊女士家有两辆车,他们就要收取两份费用。彭女士说,一个车位停有两辆车增加了物管的人力等成本。《声明》也写明是子母车位,需按两个车位收取费用。

  对此说法,熊女士并不赞同。她说物价局文件规定只能按每个车位收费,不是按照一个车位上停几辆车收费。《声明》中也写明:车位物业服务费仅为车位服务,不含车辆保管费,不应该收两份钱。

  对此,物管公司客服主管彭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她说物管主任外出了,让重庆晚报记者下周一再来。

  市物价局

  服务费应按车位收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渝价[2004]778号文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看到,“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物业服务费,对已购买车位产权的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30-80元/车位/月;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50-100元/车位/月。”也就是说,收费标准是按照每月每车位收取。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市物价局分管停车收费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张先生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停车物业服务费是对每车位收取,对一个车位停多少辆车没有规定。换句话说,一个车位停两辆轿车,物管不应该收取两份车位物业服务费。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