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安装电子监察系统,单位行车记录与监察后台记录不符,则存在违规用车问题。公车使用不合规定将被扣分,扣分达到80分,车辆将被封存,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将被约谈处分。近日,合肥庐江县内的公务用车全部安装上电子监察设备,监察平台开始试运行,每辆公车的运行轨迹、一举一动将被实时监控和记录。
公车安装电子监察设备
此次庐江是合肥市第一个为公车安装电子监察设备的地方,以严格监管公车使用情况。记者从该县了解到,县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的公车,以及用国有、集体资金作为运行经费的车辆,这次全部安装上了北斗电子监察系统。
“县纪委效能办设立了电子监察平台,平台由专用软件、专用电脑、专用电子屏幕组成,具有轨迹回放、车辆报警、信息查询、车辆定位、实时跟踪等功能。”县纪委邢邦勇告诉记者,电子监察平台由专人管理密码。
现在起,庐江县内新增加的车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持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效能办申报安装北斗电子监察设备。“如果车辆是单位租用的,不能超过单位车辆编制数,更不能超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也要在效能办备案安装监察设备。”
公车单位要建行车记录
庐江县纪委表示,安装电子监察设备,能有效防止公车私用和违规停放。
“每个单位都要建立行车日志制度。日志要详细记录公车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事由、起始地、目的地等,供北斗电子监察轨迹核对。”邢邦勇介绍,每个单位每月底都将日志汇总一次,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而且,县纪委会定期轮流抽查各单位的行车记录。“主要是根据北斗电子监察平台记录的车辆运行轨迹,定期抽查车辆报销费用、车辆行车日志等,核对运行轨迹与车辆费用、车辆行车日志的一致性。”邢邦勇说,节假日车辆使用、长途外出、夜间停放等情况,将是抽查重点。
“如果车辆费用、用车记录与北斗监察平台记录不符的,就被视为违规用车。”县纪委保证,每年完成一次以上对全县车辆的轮流检查,必要时重点抽查,及时通报。
“行车日志记录不全,日志记录、车辆费用发票与电子监察轨迹不相一致的,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书面说明情况,视情节扣除当年度目标管理奖金200元至500元。”
倒积分管理设100分上限
县纪委透露,县里还建立了“倒积分管理制度”。“全县公车以年度为时间单位,对每辆公车设定100分的电子监察积分,通过北斗电子监察及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外,按照违规类别给予扣分。”其中,公车私用一次扣20分;车辆不按时入库或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违反规定乱停乱放一次扣5分;车辆费用、行车记录与电子监察轨迹不相符一次扣20分。
有了电子监察系统,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县里将给予处分。记者了解到,在县政府设定的100分上限中,如果一辆公车全年扣分达到40分,将获蓝牌提醒;全年扣分达到60分的车辆,黄牌警示,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管理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全年扣分达到80分的车辆,红牌停用,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责任人、分管领导书面检讨,主要领导予以约谈,车辆封存停用,整改合格后启用;全年扣分达到100分的车辆,黑牌收缴,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车辆驾驶员待岗3个月,分管领导公开检讨,主要领导书面检讨,单位全县通报批评。
那么,会不会有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规避纪委监察,故意损坏或关闭车上的监察设备呢?庐江县纪委说,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县里也有预案。“故意损坏、关闭、屏蔽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驾驶员,除了按价赔偿,还会被扣除当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待岗3个月。”
“如果单位拒绝或者拖延公车安装电子监察设备,车辆管理责任人、分管领导都要向县里做书面检讨,个人当年度目标管理奖金500元也将被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