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止高消费,“老赖”依然可以花天酒地;发布“限高令”却无力执行,法院的尴尬亟待破解。据了解,我省法院正在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并加大悬赏力度,违反“限高令”被发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多部门实现数据交换
记者了解到,目前反规避执行工作最困难的,还是对被执行人限制个人高消费的举措操作性不高,因为法院很难掌握被执行人的具体活动信息。对此,我省法院正在加紧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
省高院执行局表示,省高院正在全省法院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使法院实现与公安、银行、国土、住建、金融、工商、证券等协助执行单位实时电子数据交换。
同时,记者从合肥中院获悉,目前合肥中院正在与驻合肥的20家商业银行及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接入合肥中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网上快速查询和控制通道,预计在今年6月能够建成联网。“如果有这个平台后,将‘限制高消费令’信息录入网络后,‘老赖’无论入住酒店还是乘坐飞机,只要一刷身份证便自动报警,这样将会更好地打击‘老赖’。”一位执行法官这样告诉记者。
公开悬赏捉“老赖”
“针对各种规避执行行为,我省法院要依法用足用活限制出境、悬赏执行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的制裁力度。”省高院执行局周榕局长透露。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的范孝银律师认为,对监管“限高令”的老赖,除了有很好的查控网络平台,举报也至关重要。首先债权人要时刻关注债务人的举动,因为他们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更清楚,利益更直接,债务人一旦拥有可以偿还债务的财产,债权人即可要求其偿还债务,发现其违反“限高令”后即可马上举报。
范孝银还认为,法院可以发动社会力量来约束违反“限高令”的老赖,比如举报有奖。“若发现被下‘限高令’的老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举报,法院执行后就可以奖励举报人。”
违反“限高令”将严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高院针对违反“限高令”等规避执行行为,提出20多项从轻到重的措施,提高了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对规避执行者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或者取消行业准入资格等手段,进行信用惩戒,全面挤压规避执行者的活动空间只是第一个层次。如果还继续不履行规避执行,法院将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惩戒行为人。如果再不行,法院将对情节严重的规避执行行为,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罚手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规避执行将面临加倍罚息、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后果,如果达成了和解就会被减轻处罚措施,如果仍不改正惩罚措施就有可能层层加码。”省高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建议
不举报“老赖”应处罚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对违反‘限高令’的老赖处罚不严厉,很难让他们胆寒。”采访中,不少律师告诉记者,还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今后对这种违反‘限高令’的老赖,不仅要从刑事上惩戒,还应该将不良信用记录保存,让其违反以后,今后经济活动和生活、工作上极大困难,让其无路可走。”范孝银律师告诉记者,“限制高消费令”不仅要严惩违反的老赖,同时还应该处罚一些消费机构和场所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比如,如果有关消费机构和场所未能给予应有的协助配合或报告,司法机关有权以其拒不协助司法执行活动,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该规定的可行性。”
延伸阅读
无锡闹市公布“老赖”名单
12月2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市两级法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无锡闹市区的核心商业圈电子屏幕上进行了集中公布。此举被赞“给力”,能有效震慑失信的被执行人。
据了解,为实现对当地“老赖”的围堵和制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今年10月份启用了集信息查询、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机制等功能于一体执行指挥中心。当时,法院在启用指挥中心现场就公布了30名“老赖”的名单,此番将“老赖”名单放到显示大屏上,更显示了该院打击失信的被执行人的决心与力度。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介绍,本月24日首批公布的“老赖”均为该市两级法院在办执行案件中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并同时存在诸如拒不申报财产,或进行虚假申报,或隐匿行踪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其中涉案标的额最大的达7168万元人民币,最少的则仅为5760元人民币。(记者袁星红采写)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