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差旅调整:部级住普通套间 司局级不得坐头等舱

2014年01月07日 07:06   来源:广州日报   韩洁 高立

 

  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启用新规 差旅费标准分地区制定并将适时调整

  据新华社电 (记者韩洁、高立)财政部昨日对外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这一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是我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堵住制度漏洞。

  根据办法,新规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参照执行。

  新办法要求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差旅费标准调整方面明显变化是改变原先全国统一的差旅费标准,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住宿费为副部级干部600元每人每天,司局级300元每人每天,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每人每天。

  新办法强调,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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