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租车"份子钱" 每月不得超过7300元

2014年01月06日 07:43   来源:羊城晚报      

  佛山市物价局及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上周五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记者从《意见稿》中获悉,佛山出租汽车承包费方面,每月最高不得超过7300元。合同保证金则是一律不得超过每辆车3万元。

  出租汽车承包费的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计量检定费、车辆通行费年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等10项。据了解,目前佛山市出租车换车年限大多为5年(小部分为4年,极少数车辆为8年)。根据《意见稿》,佛山市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最高指导价标准是,在出租汽车承包费方面,4年经营期车辆每月不得超过7300元,5年经营期车辆每月不得超过6620元,8年经营期车辆每月不得超过5610元。

  根据《意见稿》,原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标准低于本通知规定的,可以仍按原合同执行,也可以由司机和企业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承包费的项目和标准;原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标准高于本通知规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应按本通知规定降低。合同保证金高于本通知规定的,高出部分一律退回司机。

  目前,佛山有佛汽、顺安达、佛广、新协力等多家出租车公司。佛广公司的哥庞师傅说,他和另一人共同承包了一辆车,每月共需交份子钱10400元,这当中包括每人1400元的基本工资和四五百元的社保,剔除基本工资和社保,实际交费约6600元。

  而顺安达公司的哥李师傅说,他所包的车每月需交份子钱约10100元,包括两份基本工资和社保,其中每份基本工资为1100元、社保为800元,剔除之后份子钱实为6300元。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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