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餐馆雷人新规:员工春节辞职扣工资罚奖金

2014年01月07日 13:03   来源:厦门日报   何无痕 张瑶兰

  临近岁末,对于不少餐饮业的老板们来说着实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过年大伙都喜欢下馆子吃饭,生意自然也红红火火;忧的是这缺人的当口,员工却纷纷辞职回家过年。也许是出于对年末缺人的担忧,厦门妙香扁食出了一份“2014年春节的请假规定”,里面“奇葩”的规定引得网友们纷纷“吐槽”:“这样还怎么过祥和的春节?”

  昨日,记者从一个名为“厦门新闻爆料”的微博上看到了这份署名为厦门市思明区妙香扁食店的“2014年春节的请假规定”,文中提到,“为了保证春节前后正常营业,特规定如下,春节期间,因为招工比较难,即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员工不能辞职,辞职要扣一个月工资并取消年终奖。”而接下来则是对请假时间和加班补贴的特殊安排。落款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记者就这份规定的内容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对于“不准辞职”的规定,他们都纷纷表示不可接受。随后记者来到了一家妙香扁食店,员工跟记者证实了确实有这份通知,不过她表示,因为自己本身就没有回家过年的打算,所以这个规定对她来说并没有影响。“我今年才过来,之前有没有过类似规定我就不清楚了。”

  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告诉记者,其实这个“请假规定”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只要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可以请假的,且工作了多少天就应发放多少天的工资,不能任意扣克。”

  记者联系到了妙香扁食的老板娘郑女士,她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个规定,不过并没有真的执行,“如果员工要辞职,我们只能是尽量说服,没有权利阻止,最多只是罚奖金。”郑女士坦言,这个特殊规定其实是无奈之举,“年底了很多员工说也不说一声就走了,到现在已经走了五个了。我们也是希望内部给员工一点压力,不要这么随意辞职。否则需要用人的时候我们也很麻烦。”

  与妙香扁食不同的是,记者昨日走访莲坂一带的餐饮店发现,同样面对年末的用工紧张状况,更多的餐饮业同行们表现得很“淡定”。

  莲坂几家小炒店的老板告诉记者,春节他们会歇业几天回趟老家,所以并不担心招工问题。一家大排档老板告诉记者,“别说年底请假回家,现在店里几个员工都已经在回去的火车上了。”

  对于员工请假回家的境况,森海丽景泛印酒店的人事部主管表示这在所难免。由于员工在年底请假的情况几乎每年都会发生,所以之前就已采取了对应的措施。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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