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成“老赖”:法院欠钱20年不还
据央视《东方时空》报道,1994年,黑龙江铁力市的王锡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了他人拖欠自己的钱款。但法院法官在三次帮助王锡武追回欠款过程中,每次都扣留了欠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作为提成。据当事法官之一何效兰回忆,提成是当时黑龙江铁力法院的规定。1998年起,最高法明确规定,各地法院不得以提成、赞助、回扣等名目收取申请执行人的钱物。据王锡武反映,铁力法院从1995年到2004年,铁力法院总共四次执行过56.8万元的财物,而法院截留的财物约为9.6万余元。从1998年至今,王锡武多次找各部门反映,均未能追回钱款。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