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细则公布 亲属间允许贷公积金

2014年01月09日 09:36   来源:安徽商报   

  父母亲属间真实交易将允许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方首付款必须全额存入卖方在指定银行开户的存折中冻结……记者昨日从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最新的《省直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实施细则》(可在省直公积金网站http://www.ahgjj.gov.cn/查询)已正式公布,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最新公布的《细则》中,考虑到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实际需求,父母亲属间涉及的二手房交易,经核实属于真实交易的,将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细则》还有其他方面的变化。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首付款冻结是得到强化的重要程序。根据规定,首付款须全额交至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账户并办理冻结手续。具体来说,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目前为农业银行金城支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庐阳支行、建设银行钟楼支行、徽商银行芜湖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卖方在该行开户的存折冻结。在申请贷款时,需查验银行冻结存折或冻结单据。

  在方便职工方面,《细则》也作出了部分调整。根据新的规定,在完成资金冻结等手续后,二手房交易卖方夫妻只需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省去了到省直分中心的环节;在银行办理冻结时,销售不动产发票今后只需提交查验并留下复印件即可,原件不再收取。同时,依照省直分中心与开发商签订的合作协议,经确认过土地性质的楼盘,只需提交《房产证》,交易双方不需再到开发商那里复印土地证明材料;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夫妻双方一方计缴基数已符合还贷条件的,配偶没有缴存过公积金的不需再去相关部门查验并出具未缴证明。

  省直分中心表示,随着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需求的变化,该中心今后会适时调整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不断强化资金安全,在流程上简化手续,方便职工使用。(记者 郜征)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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