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各级法院加大力度保证讨薪者利益 三途径可维权

2014年01月10日 08:38   来源:文汇报   刘栋

  9日下午,长宁区法院内,外来务工者陆泰峰代表18名同事拿到好不容易要回来的58万元薪金,激动地说:“谢谢法官,终于能回家过个安稳年了。”当天,长宁区法院共集中发放执行来的欠薪共计104万元,涉及外来务工人员23人。

  陆泰峰等19人,原是某餐饮企业员工。该餐饮企业经营着一家高档日料餐厅,营业额可观,却时常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去年底,陆泰峰等人前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果:餐饮企业应支付共58万元欠薪钱款。该企业却迟迟不履行,无奈之下,陆泰峰等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涉案人员较多,且近年关,讨不到工资严重影响务工者正常生活,长宁区法院执行局立即通过执行通知书、传票、12368短信平台等途径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却始终不肯到庭履行支付义务,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

  于是,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展开调查,掌握其最新动向。经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终于露脸,执行法官明确告之其拒绝执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法教育。慑于法律威严,该法人第二天就支付了全部欠款。该案从收案到执结仅28天。

  据悉,全市各区县法院目前正展开欠薪案件集中执行,并发放欠薪款项。

  长宁区法院设置专人负责执行案件接待,严格财产查控,成立司法拘留疏导室,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后进行教育疏导,引导其尽早履行法律义务。去年12月以来,长宁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5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700多万元,其中近80%涉及农民工工资。

  虹口区法院与区人社局合作,向市人社局申请“欠薪保障专项资金”,用于先期垫付农民工的欠薪。同时,加大执行力度。某皮包公司欠薪,没有资产可以抵债,只留下一堆箱包。法院及时将这批箱包执行扣押,经过拍卖程序转换成现金后,向先前垫资的“保障资金”归还了一部分钱款。

  浦东新区法院在执行资源的投入上进行适当倾斜,对于举证能力不足的当事人及时进行举证释明和其他诉讼程序指引,必要时依职权调取关键证据,尽量做到快审快结;在案件办理中找到调解切入点和平衡点,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协助、支持,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上海欠薪维权路径图

  路径一: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拨打12333热线电话或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将对欠薪企业展开调查。举报时,举报人应尽量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清单等材料。若欠薪属实,监察部门将出具行政处罚书,劳动者可凭此向企业要求支付报酬。

  路径二:前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遭遇企业欠薪,劳动者还可前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同样,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也最好尽量能带齐相关材料。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劳动者可凭相关裁决书向企业要求支付报酬。

  路径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应当首先经过劳动仲裁方可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但国家基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也规定了法定的除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实明确,劳动者要求偿付欠薪的诉讼请求又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民事纠纷案径行受理,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即直接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三种途径,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还可凭裁决书、判决书等材料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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