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抓获一名盗抢嫌疑人奖励可至万元

2014年01月10日 17:30   来源:人民公安报    向波 孔奕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控抢劫、抢夺、盗窃汽车、入室盗窃、扒窃等侵财犯罪,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于日前出台 《对群众参与防控 “两抢三盗”犯罪实施奖励的办法》,对抓获涉嫌盗抢犯罪嫌疑人的市民群众,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5千至1万元。

  《办法》规定,群众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每抓获一名抢劫、抢夺或盗窃汽车案件犯罪嫌疑人并被逮捕、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奖励该群众人民币1万元;每抓获一名入室盗窃或扒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并被逮捕、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奖励该群众人民币5千元。

  对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抢劫、抢夺或盗窃汽车犯罪嫌疑人的,长沙公安机关也将予以奖励。《办法》规定,群众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抢劫、抢夺或盗窃汽车犯罪嫌疑人,每抓获一名并被逮捕、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根据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作用大小奖励该群众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不等,协助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千元;对提供线索,每抓获一名抢劫、抢夺或盗窃汽车犯罪嫌疑人并被逮捕、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根据提供线索的重要程度奖励群众人民币1千元至2千元不等,对同一线索抓获多人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千元。该《办法》自即日起实施,长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 《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办法》同时规定,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公安机关将为其向长沙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见义勇为基金。

  “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对原《长沙市公安局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实施奖励的办法》的完善和补充,最主要是扩大了奖励面,明确规定对群众主动抓获盗窃、扒窃犯罪嫌疑人将实施奖励,并明确了奖励标准。”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针对岁末年初的发案规律和特点,长沙警方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 “清霾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抢夺、抢劫、扒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展开了凌厉攻势。2013年以来,长沙警方共打掉侵财犯罪团伙620余个,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5200余人。长沙街面“两抢一盗”发案始终控制在全国省会城市较低水平。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必将进一步筑牢打防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铜墙铁壁。”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表示,警方将不断强化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希望更多的市民群众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防控、打击“两抢三盗”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弘扬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精神,形成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良好局面。

  防控成效

  ●自2006年长沙市公安局开始实施《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犯罪实施奖励的办法》,近七年来先后18次召开群众奖励兑现大会,共有2200余名市民群众因直接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奖励。

  ●2012年有98名群众受到表彰,获奖42.8万元。其中,有86名群众直接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现行犯罪嫌疑人50名,有12名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两抢一盗”破案线索,公安机关据此成功抓获24名“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通过审讯深挖,警方打掉犯罪团伙8个,瓦解团伙成员31人,共破获“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案件115起,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警方提示

  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必须在确保自身和其他群众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能一味蛮干,要做到“安全至上,量力而为,注意策略”。

  如果市民群众在遇到了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盗抢作案或者准备实施作案时,应该尽量避免正面冲突,利用各种办法与其周旋。因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携带凶器,或有同伙在一旁,所以市民群众应首先保护自身和其他群众安全,市民群众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或悄悄跟踪再伺机报警,这样既安全又有效。同时,还可充分发动身边的保安、巡防队员等治安保卫力量,共同与违反犯罪行为作斗争。

  网友声音

  @“上善若水”:“好!应该多提倡,鼓励更多见义勇为者。”

  @我心飞翔:“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不能勇而无谋,安全第一,切记切记。”

  @“长沙小白丁”:“这是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纯金999:“原来的奖励有升级版了,好,盗窃、扒窃最可恶,大家一起去抓小偷去。”

  @“长沙格妞”:“不管怎么样,报警是必须的,最好和警察一起抓贼。”(记者胡立强、通讯员向波、孔奕)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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