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运管局发布消息,明日将向主城区出租车集中发放2013年燃油补贴,每车每月补贴300元,全年3600元。
市运管局介绍,此次燃油补贴对象为2012年前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在2013年营运期间的燃油补贴。2013年新增的出租汽车不在本次补贴之列。
领取燃油补贴时,主城区出租汽车企业应提供燃油补贴申领表、企业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运管局(地址:渝北区龙溪镇新南路183号)领取燃油补贴。
已参与服务公司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由服务公司统一到运管局代领,服务公司提供资料与出租企业相同。
未参与服务公司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到市出租汽车协会领取(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23号浦田大厦4楼)。提供资料为:燃油补贴申领表,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需代领,除提供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市运管局提醒,按照“谁支付燃油费谁受益”的原则,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及时将补贴发放给应受益者。应受益者若未领取到补贴,可以拨打(023)96096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