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今年新增4项

2014年01月22日 13:03   来源:安徽日报   

  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我省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记者1月2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的民生工程计划安排685.9亿元,比2013年实际拨付的605.6增加了80.3亿元,增长13%。

  今年新增就业促进工程、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4项。去年的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等项目完成目标任务,今年退出民生工程。

  一些项目适当调整,如原有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拓展为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两个项目,其中向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补助,补助标准提高10%;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标准由每床8400元增加到11000元。原有的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调整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含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省级以上补助两个内容。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等25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部分项目补助标准有所提高。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标准年均增长1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270元,农村每人每月210元、190元。

  今年民生工程改进管理,分类实施,首次形成考核类和督导类两大类项目,其中考核类项目13个、督导类项目20个。新近纳入、实施难度较大、尚未完善需重点推进的项目作为考核类,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多年的、运行制度化常态化、任务即将完成的项目作为督导类民生工程,由主管部门推进实施。(冯珉)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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