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自2013年内蒙古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来,共有4.75亿元资金下拨到农牧区,加快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致富步伐。
据了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实施在全国尚属首例,其实施方案是以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放大扶贫资金效益,从而解决农牧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培育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增加收入,进而实现脱贫致富。
目前内蒙古已有50个旗县与金融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其它7个旗县也已达成了初步协议,且面向贫困农牧民的贷款已经开始发放,共计发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1076笔,4670.5万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