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去年全区清退周转房1063套

2014年01月26日 11:43   来源:西藏新闻网   

  如今拉萨市区房租价格高涨令许多人“望房兴叹”,保障性住房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而保障性住房之一的周转房更是我区干部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区已完成违规占用周转房专项清理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周转房建设力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纪查处违规占用周转房行为。

  清理违规占用

  一年清退1063套

  众所周知,我区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问题是通过租住单位周转房解决的。周转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西藏高海拔、高寒缺氧等特殊自然气候条件和干部职工来自“五湖四海”等特殊情况,为解决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期间居住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是西藏保障性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周转房的建设,有效缓解了我区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但是随着机构和编制人员的逐年增加,周转房仍不能满足干部职工的住房需求,特别是基层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在使用和管理上也还存在违规占用周转房的问题。“去年年初,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清理违规占用周转房专项工作,截至2013年年底,全区共清退周转房1063套。”24日,自治区住建厅厅长陈锦称,“历时一年多的时间,我区公有房屋调查统计工作如期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首次建立了公有房屋数据库,为我区公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等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夫妻同城工作

  只能租住一套

  “租住周转房必须是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援藏工作人员、挂职锻炼干部,或经组织同意的志愿工作者以及支教、支医、支农人员,而且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私房、双方均无周转房。其租金标准参考《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目前是按照每月2元/平米收取。”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根据规定,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只能租住工作地所在地周转房。在同一城镇工作的夫妇双方只能租住一套周转房,未婚职工原则上两人以上(含两人)合租一套周转房作为集体宿舍。”该负责人强调,申请租住周转房者,由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租住周转房的干部职工应办理租赁手续,签订租赁合同。

  不得出售抵押

  调离后要腾退

  责任主体不明、周转房管理不到位、底数不清、分布不平衡、租金管理不完善.……针对上述问题,《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里面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用途,不得转让、转租、侵占、损坏周转房,不得利用周转房从事非法活动,获取非法利益。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不得出售或抵押,不得变更周转房产权性质。周转房产权属于政府或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调离或退休后要腾退周转房。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周转房建设力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纪查处违规占用周转房行为。”该负责人透露。(记者 丁文文)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