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审计厅获悉,该厅于日前发布了《浙江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结果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088.24亿元,浙江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风险总体可控。
各级政府负债5088.24亿
据省审计厅工作人员介绍,在2013年的8月至9月期间,由审计署统一组织,对浙江省本级及所属10个市(不含宁波)、79个县(市、区)、834个乡(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此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三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共审计46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1016个融资平台公司、630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65个公用事业单位和853个其他单位,以及涉及到的8028个项目。
此次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3.48%。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088.2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7.0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13.04亿元。
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在浙江省审计厅发布的《浙江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上,记者发现,浙江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这不仅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也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724.23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3757.42亿元,占79.54%。
据省审计厅分析,2012年底,浙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不含应付未付款项)的逾期债务率较低,资金流动性良好。各地政府适度举债搞建设,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这些资产及产生的经营收入也是未来偿还债务的有力保障。总的来说,浙江经济始终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根本保障,债务风险也总体可控。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