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5名干部酒驾、公车私用被处分

2014年01月28日 10:58   来源:安徽商报   

  春节将近,宣城市纪委近日公开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5名党政干部受到相应处分,宣城市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

  通报的第一个典型本报曾于1月15日进行过报道,绩溪县华阳镇人大主席、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黄义新,因公车私驾,且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绩溪县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过相应处理后,宣城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由绩溪县依法罢免其华阳镇人大主席职务。

  另外4起典型分别是:宣州区新农村土地整治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新农村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海海,因公车私驾且酒后驾驶,宣州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宣州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副所长吴岳来,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宣州区溪口林业站站长孙彬,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作出书面检查;宣城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邓明清,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纪在学)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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