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警消防”发现火灾三分钟到现场
警力下沉
日前,拉萨市防火委员会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行动。由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统筹各部门、各警种落实“全警消防”、警力下沉和巡防一体化,督促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辖区消防监督、24小时巡查。
全民消防
组织消防官兵、志愿者、宣传车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
“全警消防”
公安部门24小时巡逻
拉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空工作第二次“清剿火患”活动,要求全方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督办问责制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销案制,专题研究解决市政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保养不到位和集中连片出租房、集贸市场火灾隐患突出以及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火灾风险高等重大实际问题,层层签订责任状,限期整改,确保安全。职能部门及行业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本行业系统清剿火患行动,评估消防安全风险,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定人、定岗、定措施。
由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统筹各部门、各警种落实“全警消防”、警力下沉和巡防一体化,督促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辖区消防监督、24小时巡查、消防宣传、初期火灾扑救、火场人员疏散和火灾现场警戒等职责,力争做到三分钟内到场、四分钟内开展有效处置,辖区消防站五分钟内到场并快速处置。
企事业单位
一分钟内发现火情报警
社会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注重强化员工安全素质培训,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做到“一分钟内发现火情并报警、二分钟内启动单位应急预案、三分钟内处置全面展开”,全面实施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各场所、功能单元、出租房等专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逐一登记备案,跟踪指导,直至隐患消除,并于1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措施,每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一次,消防设施检测一次、维护保养一遍,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系统录入和报告备案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责任到人、消防设施完整有效、疏散通道畅通、员工三懂四会”。
排查火灾隐患
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活动中,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和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发现火灾隐患拨打96119活动要求,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覆盖面广、传播快、影响大的优势,制作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官兵、志愿者、宣传车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对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开展“上门式”、“面对面”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不违规、不违章、不造成火灾隐患、不引发火灾事故,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火场自救逃生。
本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第二次“清剿火患”活动,将推动“全民消防”,实现消防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力实现行动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敏感复杂场所火灾、重要场所单位火灾、引发不稳定因素火灾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