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广西各地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有机结合民警挂任“村官”和消防社会安全管理,积极探索民警村官参与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村一警”消防警务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欠发达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比较严峻,面临着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基础建设滞后、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为破解农村火灾防控难题,广西贺州、河池、来宾等地积极探索“一村一警”消防警务机制建设,通过选派民警挂任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副主任的形式,推动警力下沉,实施治安和消防工作相结合,推进村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群防群治的农村消防工作新格局。其中,贺州市共有742名民警下村挂职,实现了民警村官农村(社区)全覆盖。
同时,为健全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广西各市出台了《挂任村官民警工作规范》、《“一村一警”消防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等文件,规范了民警村官的消防工作职责和流程,实现农村消防警务工作制度化。将民警村官开展消防工作考评纳入“一村一警”警务绩效考核范围,考评结果与晋升提拔、评优评先挂钩,提高了民警村官抓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此外,通过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贺州市按照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消防警务室、组件一支消防志愿队,一个小网格设立一个消防服务站、确定若干消防联系员的原则,设立消防警务室742个、消防服务站4523个、消防志愿队员11250人、兼职消防联系员5000人,实现了“人人都是消防员,家家都是应急站”的局面。通过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和联防阵地的良性运行机制,提升了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徐洪兴表示,“一村一警”消防警务机制有效拓展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解决了农村消防没人抓、没人管的问题,为做好农村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广西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贺州的先进经验,全面推进“一村一警”消防警务机制建设,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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