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上调城乡低保标准 政府承诺两年内实现一致

2014年02月10日 08: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年1月,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此次农村低保上涨幅度超过城市,经过调整后,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6%。

  北京市今年再次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涨幅超过城市,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6%。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将争取在一两年内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致。

  低保标准两年内实现城乡并轨

  市民政局日前印发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方面,提出要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加大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对生态涵养区支持力度。

  据悉,本市将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在一两年内实现低保标准城乡并轨。目前,本市朝阳、海淀等几个区县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

  此外,本市还将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优化低保标准测算方法,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和统筹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在低保核对方面,将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核对运行机制,实现核对平台部门信息数据对接,推进跨地区信息共享,逐步建立个人收入财产和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低保申请、审批、公示、发放等程序,推进低保信息公开,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农村低保标准上调幅度超过城市

  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提出,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提高到85%以上。

  今年1月,本市对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进行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此次农村低保上涨幅度超过城市,经过调整后,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6%,超过了民政工作要点提出的85%的目标。

  截至2013年12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6.5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1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36万人。

  市民政局表示,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北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物价上涨等因素。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2005年以来,本市多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接近城市低保标准。

  今年将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民政工作要点还在养老方面提出多项措施,比如申报和创建国家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联合市级相关部门与试点区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制定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先行先试。

  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北京实际,完成《条例》修订,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提供法律保障。制定落实国家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

  推进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按照“抓中间、带两头”的发展思路,通过改扩建或新建等方式,建设8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强化其在整个养老体系中的枢纽作用和对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采用多元化的运营管理方式,面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

  出台特殊老年群体福利政策。实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资格认定,有针对性地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制定失独或无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担保政策。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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