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5500万人受益

2014年02月10日 10:39   来源:金陵晚报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2014年将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昨天,“2014年全面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消息让很多人兴奋。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其实,在江苏,这项工作已经率先进行,2013年7月,大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启动,江苏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江苏受益人群约5500万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在参合(保)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江苏省卫生厅王咏红厅长说,目前江苏农村20种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70%,今年还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制度。

  2014年,江苏所有统筹地区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针对新农合和江苏城镇居民医保,江苏省这方面的人员约5500万。主要是对按政策规定报销补偿后,超过起付标准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说,自付部分可报销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数”读大病保险

  2013年,江苏省在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进行了大病保险试点,每个省辖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的42个统筹地区,占全省统筹地区总数的53.8%,试点受益的参合人口达到2300万人,补偿金额8650万元,最高的补偿了100万元。(李花)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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