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南京逸馨药店”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式变更为“南京逸馨药店有限公司”。
逸馨药店原是个人独资企业。为何要变更为公司?药店负责人王贤君说,当年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因为相对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设立门槛较低、手续较简单。但在经营中弊端逐步显现,“就怕出现纠纷。”
怕出什么纠纷?王贤君没细说。江宁区工商局干部李静则向记者作了详细解释:药店是特殊群体,食药局规定,药店负责人必须具有药剂师资格,但实际上,很多时候,药店所有人没有药剂师资格,只能把负责人给别的拥有资格的人,一旦发展壮大了,负责人跟药剂师就可能产生纠纷。如果是公司就不存在这问题,公司法人就是药店所有人(所有权),负责人(经营权)可给药剂师资格的人。
正是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纠纷,这几年王贤君一直有将药店变更为公司的念头。但根据相关规定,要升级为有限公司,药店原来取得的药品经营审批文件必须重新办理。办理这个审批文件,手续较复杂,要花钱不说,还很费时间。
去年12月初,南京先行试点公司“一元注册”改革,与此同时,市工商局又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药店公司制改革扶持意见,简化相关手续,王贤君先前的顾虑被完全打消。在江宁区工商部门的帮助下,逸馨药店仅用几天便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
“根据今年国家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的门槛还会进一步提高。管理不规范、设施设备简陋的小连锁和个体药店,终将会被药品流通市场淘汰。现在‘帽子’换成公司,发展的绊脚石没了,以后可以甩开膀子好好干。”王贤君说。
事实上,去年以来,随着我省工商部门出台政策意见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以及我国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在江苏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工商业者“脱帽”升级潮已在我省初步显现。仅江宁区,近两个月来,已有24家个体药店或个人独资的药店申请变更为公司。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三类: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而企业中,又分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南京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徐宁分析指出,个体户是公民的另一个经济户口,它不是一个组织,登记较简单,税收采取定额制,比较适合于小打小敲的经营。但与企业相比,个体户开不了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分店,并且只能自己或以家庭为单位经营。一些个体户经营规模扩大后,自然会有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现实要求。去年我省就有7822户个体工商户申请“个转企”。
而在三种企业类别之间也存在不同特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相比,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条件较宽松,当然投资者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大。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公司股东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其实是以牺牲债权人利益为代价,换来全社会的创业投资热情。”徐宁说。公司制其实是对创业者更为保护的市场制度。但过去我国的公司注册登记门槛较高,挡住一部分创业者。如今,国务院已明确,公司注册登记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同时改“实缴制”为“认缴制”、“年检”为“年报”……诸多松绑之举,必然会对人们市场经营主体的身份选择产生影响。
“修改后的《公司法》将于3月1日实施,届时全国将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估计将出现公司注册登记的井喷,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原先的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公司。”省工商局个企处处长高翔发出如是预判。他分析,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只是一个前奏,未来,我国的工商登记制度会进一步放宽,经营主体的种类也可能会调整,“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就可能会逐渐消失。”
对于广大想注册“一元公司”的公众,高翔特别提醒说,“认缴”不代表“不缴”。“认缴也是承诺!如果你认缴100万,3年内到位,这必须写进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如果你只认缴1元,当然也可以,但相信你的市场竞争力强不到哪去。有多少人会相信一个只认缴1元的公司,并愿意跟你做生意呢?”他表示,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后,对于企业的监管,将更加突出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省工商部门即将面向公众推出“企业信用公示平台”,通过逐步完善,年内有望实现企业各种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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