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意见 今年起停收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会费

2014年02月13日 11:50   来源:每日新报   

  近日,市工商局出台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动民营经济主体加快发展、推动实施商标战略,提升民营企业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拓展职能服务领域,帮助民营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等。为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收取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会费。

  工商部门表示,本市将提升民营企业商标意识。推进民营企业商标注册集约化:建设本市十大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和六大品牌培育基地,扩大商标示范区、示范企业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商标实现规模化增长。加大对民营企业驰名、著名商标扶持力度,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楼宇经济商标注册。同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积极指导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债权转股权等渠道融资,帮助企业解决投资、融资难题。在各级工商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全面实施“八个禁止”和“四个一律”。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衙门作风和吃拿卡要违规行为,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记者郭晓莹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