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食品药监部门近期将开展“小饭桌”专项检查

2014年02月17日 11:04   来源:西安晚报    梁璠

  初春气温多变,是肠道疾病高发时期,市食品药监局昨日发布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提示。近期还将开展学校食堂及“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食品药监局要求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突出抓好食品采购、餐具消毒、食品加工过程、员工晨检和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等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托幼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选择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卫生、安全,在学校、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和公示的“小饭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近期,各区县食品药监部门将立即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记者 梁璠)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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