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西新闻网记者 杨郑宝摄
2月17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通报了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从2014年3月1日起,全区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内容包括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等方面,除特定要求外,对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取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等条件的限制。
张虹表示,工商登记制度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近年来,因登记门槛过高、登记手续繁琐等问题,各类市场主体和有关人士强烈呼吁改革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对此,国家和自治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酝酿了改革。
据介绍,2014年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方案》,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2014年首项改革任务,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与全国同步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这是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招”和简政放权的“硬动作”,对我区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促进广西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广西新闻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