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期盼"生育援助" 上海户籍人口可享六类补助

2014年02月19日 15:45   来源:新民晚报   姚丽萍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下周将交付表决,目前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呈现怎样的架构?记者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了解到,本市户籍人口可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待遇涉及六个方面。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4年实施至2012年底,8年里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方发证39.6万余对,单方发证25.8万余件。本市先后制定实施了《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其中六个方面的奖励补助涉及——

  ■ 晚婚晚育奖;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父母双方每人每月30元;

  ■ 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5000元,婚后无子女人员每人1万元;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父母双方每人每年1200元;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500元;

  ■ 生育保险,2008年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联合出台《上海市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

  同时,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关怀行动,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去年,本市出台失独家庭每月补贴500元的政策,而在政策扶助、生活关爱、心理疏导之外,有生育需求的失独家庭最希望能有“生育援助”。为此,去年底市慈善基金会“世代基金”项目在黄浦区小东门街道首开“失独大龄夫妇生育援助热线65255555”,定点上海长庚生殖医学研究所、上海天伦医院,为有生育需求的失独、大龄夫妇开展医疗援助。热线开通以来,已接到500多位失独、大龄夫妇申请援助电话。

  又讯 上海“单独两孩”相关生育政策调整将于下周初公布方案,如果你符合条件(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欢迎参加新民网上的微调查(网址:www.xinmin.cn),一起来交流下你对是否生育“单独两孩”的心里话。

(责任编辑:彭博)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