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第六批“赖账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赖账户”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表示,人民法院将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对这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人民法院对这批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其实施高消费行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
第六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郑市松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安阳市双狮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维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盘龙陵园有限公司、义马市新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天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始县飞翔农机合作社、固始县红高粱专业合作社、漯河市车辆厂(漯河车辆总厂)、商丘市泉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鸿信枫叶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宏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及苏宝磊。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