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 “26条”服务三个强省

2013年08月29日 00:00   来源:安徽日报   

  ◎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

  ◎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依法加强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科技类知识产权保护

  记者8月28日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高院日前出台了《关于为经济强省、文化强省和生态强省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围绕“三个强省”的具体要求,提出了26条服务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立足审判职能,聚焦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从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审判及执行工作方面,以典型案件审理为视角,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金融市场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

  在依法促进有效需求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法审理投资纠纷案件,规范投资行为,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提出要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贩假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在依法推进创新驱动战略方面,提出要依法加强专利、植物新品种、工业设计等科技类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在依法保障美好乡村建设方面,提出要依法惩处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有效保证“三农”政策落实和涉农资金安全运行等相关意见。(记者李晓群)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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