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医事件背后调查:医护人员收红包加剧医患矛盾

2014年02月25日 09:01   来源:半月谈   陶短房 叶思

  地方尝试

  上海:医患纠纷调解费用由政府“埋单”

  医患纠纷如果申请人民调解,必须在60日内调结,费用由政府“埋单”。今天,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将于3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立法事项是将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市政府规章。”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介绍,2011年6月14日,上海市政府曾下发《关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和平告诉记者,自2011年8月至2013年年底,上海市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共计受理医患纠纷6784件,调解成功5555件,调解成功率达82%,涉及协议金额2.98亿元。

  “除人民调解途径外,解决医患纠纷有自行协商、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刘平表示,《办法》强调调解优先与调解自愿相结合。

  为此,《办法》明确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委申请调解;患方当事人单独申请调解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患方当事人请求赔偿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并与患方当事人共同接受调解。

  刘平解释,之所以对公立医疗机构特别设定配合义务,是基于其由政府投资,理应模范贯彻政府倡导的“调解优先”原则。

  在调解时间上,《办法》规定,医调委应当自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调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调委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约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在调解费用上,《办法》明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所需运行经费、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家咨询费,由市和区、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由于医患纠纷涉及医学、法律等专业判断,具有高度复杂性。《办法》明确,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制度,为人民调解提供专业支撑。

  刘平介绍,医调委遴选人民调解员,明确应当具有医学、卫生管理或者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明确在调解具体纠纷个案时必须遵循回避原则。

  比如具有在医患纠纷所涉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时,比如与医患纠纷所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医调委应当在选定调解员时遵循回避原则,同时医患双方当事人也可提出回避申请。

  针对涉医暴力行为,《办法》列明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恐吓或者伤害医务人员等8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明确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采取“教育、带离、处罚”等处置措施。同时,明确卫生计生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在现场处置和治安防范等方面的职责,明确医调委应当及时参与正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重大医患纠纷处理并进行现场疏导。(中国青年报,记者 周凯 王烨捷)

  山西:建设“平安医院”化解医患疙瘩

  由山西省综治办牵头,卫生、司法、公安、民政、保监等10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平安医院”建设,在化解医患纠纷、协调医患关系方面正发挥出日渐明显的积极作用。其中,引入第三方调处矛盾、建立医疗责任险转移风险等方式,已成为山西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的有效手段。

  山西省多部门联动加强 “平安医院”建设始于2012年6月。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让省、市、县上下联动,医疗系统与司法、公安、民政、保监等多部门互动,医疗纠纷调解进入到调解与治安管理联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截至2013年底,全省100%的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投诉管理部门,全省有137所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警务室,为医患纠纷调处和医院安全防范发挥了重要作用。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是处理医患矛盾十分有效的渠道,山西省从2006年起就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形成颇具特色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全省11个市和119个县(市、区)实现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省医调委共受理相关案件7767起,调解成功6992起,调解成功率逾90%。

  医疗责任保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化解医疗纠纷,是山西省医疗风险转移机制的重要措施。截至2013年底,全省11市219所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险,同时探索开展医务人员人身伤害险、手术意外险及麻醉意外险等衍生险种,借助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实现医疗风险分担,使医疗纠纷得到有效处理。(山西日报,记者 左燕东)

  国外如何避免医患冲突

  救死扶伤的医生本该受到患者的尊重和爱戴,但近期患者和家属“仇视”医生、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相比之下,国外医生则是收入很高、最受尊重的职业,他们在解决医患矛盾上有很多好方法值得借鉴。

  美国:医院门口都有安检装备金属探测仪,防止凶器入内

  在美国,医患纠纷曾经同样是困扰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社会问题。2001年美国护士学会网上调查发现,此前一年中,17%的护士曾遭受暴力攻击, 57%的护士被威吓或辱骂。针对医生的暴力事件虽然罕见,但由于美国枪支管理较为宽松,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真刀真枪”的恶性事件。对此,美国主要采取的办法是,一方面强化制度和立法,另一方面是加强医院管理。

  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就颁布了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该指南就如何建立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避免和防范暴力侵入,提出了可操作的指标。“指南”有几方面规定,一是医院的报警防范设施和与警方的合作:如医疗场所必须安装报警钮,配备手持报警器、移动通讯步话机等有效的报警系统;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凶器入内;必须装备24小时监控系统;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保证治疗区有备用出口;家具布置和治疗区陈设应避免妨碍员工脱困,避免设置容易刺激暴力或被利用来行凶的物品。

  美国各地警方非常注意在医院附近的巡逻,病患家属很难进入治疗区和住院区,进入者都要签到并佩戴通行证等。二是美国的医院多有严格的门禁制度,医院须建立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访客”名单,并发放给护士站和访客签到处;医院有权了解患者的行为是否有暴力或攻击倾向;建立一个发现有攻击性行为的问题患者记录本。三是对医护人员的建议,如不鼓励佩戴项链等饰品,防止发生冲突时伤及自身等。

  “指南”公布后,各医疗单位加强了防护措施,许多医院还建立了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机构“伦理委员会”。该机构会就如何治疗、何时停止治疗、采取何种恢复手段等,和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医患纠纷发生后也会首先和患者接触,倾听对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这一措施将许多可能导致医患纠纷的隐患提前消化,也可在医患矛盾发生后,有效缓解患者方面的抵触情绪。

  加拿大:分流病人 减少医患摩擦

  在加拿大,患者除非急诊,一般要先看家庭医生,再由家庭医生决定是否进行体检,及是否找专科医生或专门医院就诊。家庭医生其实类似一个“收发室”,疑难杂症和大病都会转去专科医生或医院处,这样一来,病患能直接接触的家庭医生不负治疗责任,负有治疗责任的专科医生、医院又不和病患直接接触,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的安全。

  和美国不同,加拿大医院是允许,甚至鼓励患者家属陪护的,但对住院时间控制严格,加上医生是自由职业者,非手术轮候时间一般不在医院,且通常不固定在一个医院里,这些都有效减少了医患摩擦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同样实行严格的医药分家,医院和医生本身只有处方权没有售药权,医院治疗的主要项目均由全民医保支付,医患之间基本不存在金钱往来,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患矛盾的发生率。

  英国:医师自助协会负责处理纠纷

  英国99%的居民都通过注册的形式和一位全科医生挂钩,全科医生关注病人全方位的健康。全科医生和病人的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这使医生能够有针对性地指导病人采取预防性措施,也使病人和医生之间可以建立起彼此信任的合作关系,减少了摩擦,也从根本上减少了医患矛盾的几率。

  英国的医患关系比较和谐,很少有纠纷产生。但由于英国的医生与医院是雇佣关系,如果因为医生的诊疗导致病人受伤害,医生必须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说,英国医生随时要面对被起诉的风险和高额赔偿。因此,为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让患者得到合理赔偿,英国设立了MPS医师自助组织。

  MPS是全世界最大的医生互助责任保险组织之一,拥有24.5万多名会员,会员专业几乎涵盖临床医学的所有领域。会员按期交纳会费,所有会费都将用于处理医疗赔偿案件。MPS可以帮助医生处理病人的投诉,使医生和医院都脱离了赔偿的具体事务。它保护了医生,同时也把保护病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不袒护医生,不搞“医医相护”。为降低组织自身风险,MPS积极参与对医生的再教育、打击伪劣医疗和揭露庸医,不断淘汰不好的会员,提高会员的医疗和法律水平,保护了更多病人。

  日本:设专人聆听患者苦恼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成形科 潘柏林

  日本的医患关系比较融洽,主要得益于三个原因。

  首先,预约制度的存在,使医院很少有人满为患的时候,始终能维持一个适度宽松的环境。

  其次是我认为非常值得一提的一点,在各医院的大楼里,经常能在布告栏上看到“患者服务至上委员会”的字样。这是医院为患者提供一些便利服务以及人文关怀而特设的一个部门,目的是让患者能够享受优质的服务和温暖的关怀。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提供各种生活供需品、指派护工人员、接待投诉、聆听烦恼、收集患者意见等等,也会定期给医务人员开设一些接待患者技巧的培训。

  委员会有时还会举办一些院内的讲座和活动会,我在日本交流工作期间,就经历过两次由委员会操办的小型音乐会。形式非常简单,就在住院大楼的一层大厅,请几位演奏师演奏几段音乐,住院的病人感兴趣的话,会在护工陪护下前来观看。

  再次,日本的医院都相当重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相比较之下,国内几乎一片空白。保护患者的隐私体现在很多细节,包括病床必须配帘子,学生见习需要征得患者同意,病历中患者照片涉及隐私部位时用纸帘遮盖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产生。(生命时报,记者 陶短房 叶思)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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