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再提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档处全国第5位

2014年02月25日 13:41   来源:齐鲁晚报   

  从3月1日起,我省将再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三档,较之前的1380元、1220元、1080元分别提高120元、130元、120元,平均增长比例为10%,最高档在全国处于第5位。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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