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5日),市卫计委发布《北京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至此,京版“单独两孩”细则正式出台。根据细则规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当依法办理《生育服务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核。
“即来即审”优先审核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下发的细则,进一步要求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核,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街道计生办负责对办理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交到区计生办再进行审批。
据记者了解,在申请程序上,夫妻双方首先需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办理手续时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目前在部分街道已经可以领取。
提醒:今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单独二孩”都是符合政策的,随时可以办证,不用非心急赶在这几天扎堆。实际上,由于区县计生部门的办证培训刚结束,街道和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本周才陆续开始,市民不妨下周再去咨询办理。
《独生子女证》不是必备材料
细则明确,为确保政策的稳步实施,避免扎堆生育造成的就医、就学等公共服务压力,本市将继续坚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两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部分“手快”的街道,开始把申报所需材料制成表格张贴在街道办事大厅,方便市民查阅。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等。而针对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以及本人为独生子女等情况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有详细规定。
需要提交的材料虽然看起来不少,其实跟原来的“双独两孩”申请的材料大同小异,不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单独两孩”申请程序
1、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
3、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
4、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备注:办理手续时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本市一方户籍计生部门在《申请审批表》上要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去世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去世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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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
人口压力可控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会对本市人口造成压力吗?市卫计委昨天表示,政策可能会给粮食安全以及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在可控范围之内,即使前几年出生人口大幅增加,户籍人口预计仍低于2000万。政策启动以后,绝大多数符合新政策条件且具有生育两孩意愿的家庭,会在5年内完成第二个孩子的生育。因此,政策实施后平均每年将新增加出生人口5.42万人左右,到2019年左右达到峰值后稳步下降。考虑到每年迁入本市的人口规模庞大且结构年轻,本市未来的实际出生人数将比预测值更高一些。
市卫计委再次强调,北京现阶段不会实施普遍可以生两个孩子的政策。作为特大城市,北京必须研究控制人口规模。根据相关调研论证,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