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带酒水设最低消费 许多餐饮娱乐场馆设"霸王餐"

2014年02月26日 09:49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最高法明确“禁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记者走访邕城市场发现

  许多餐饮娱乐场馆仍设“霸王餐”

难以承受 新华社发

  核心提示

  2月24日,中消协对2013年“消费热词”进行评点,结果显示,“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费”、“严禁自带酒水”等长期受消费者诟病的行业霸王条款“荣登”当年“消费热词”之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餐饮服务行业以上“霸王条款”作出正式表态,为叫停这一行业潜规则明确了司法裁定意见。然而,记者日前探访南宁餐饮娱乐市场发现,虽然此类霸王条款在厅堂告示里已经很难看到,但一些餐饮娱乐场馆仍然在想方设法,变相地延续这一“霸王”行径。

  顾客亲历

  最低消费让人难以消受

  “不久前我和朋友在一家饭店聚餐,大家都没留意该饭店有‘包厢设有最低消费’的提醒。”昨日,南宁市民伍先生告诉记者,直到饭后结账时,服务员才提醒道,因为没有达到48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他们需要支付包厢费。

  “当时我们都吃饱了,为了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只好再点了几个菜,这才免交了包厢费,而那多点的几个菜,也只好打包带走了。”伍先生无奈地说。

  无独有偶,在某高校做辅导员的李先生也在上届毕业生餐饮聚会中遇到了尴尬事。当天,他带了两瓶红酒前往赴宴。可到了饭桌上,服务员却提出必须收取每瓶50元的开瓶费。李先生虽然觉得很不合理,但碍于面子,还是掏出100元交了开瓶费。

  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中心”)了解到,2013年以来,消费者有关此类“霸王条款”的申诉就有27起,而商家的“霸王”手法也多种多样。

  一名消费者反映,他在某饭店消费时没有达到最低消费标准,商家便根据其实际消费金额与最低消费标准的差额,折算成了啤酒兑换卡,并限期消费完毕。

  另一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去某歌厅K歌,结果,自带的酒水被歌厅强制代为保管,直到唱歌结束才退还给他们。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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