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力度,壮大环保工作队伍,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设生态宜居北区,近期西宁市城北区结合实际制订了《城北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首创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据了解,在此项《办法》中,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网站、微信、信函等方式以实名或匿名形式向北区环境保护局举报城北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须提供违法排污企业名称、地址、违法行为等基本信息,城北区环保局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匿名举报人可登记一组六位数密码作为领取奖金的核对信息。
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处罚,并按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100-500元奖励。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程度和被举报单位对环境危害程度,或者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由区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提议,对举报人予以500元以上到5000元以下的奖励。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给予通报表扬。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城北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举报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调查处理的,或向被举报单位通风报信的,或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举报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申告。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