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及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无烟深圳报道研讨班”开班,就深圳控烟话题进行深入探讨。研讨会上,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机场设置吸烟室是不合规的,现在的吸烟室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表示,机场自身有执法队,理想情况是机场方面进行自纠自改。
近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关于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具体范围的通告》,明确国家机关、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通告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执行。《条例》对深圳禁烟场所作出相关规定,明确禁烟场所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的室内外区域;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及室外教学区域;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外区域;各类公共文化、科技场馆的室内区域;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的室内区域等16类场所。
《条例》也对9类室内全面禁烟的场所有明确规定。一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二是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区域;三是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档案馆以及其他各类公共文化、科技场馆的室内区域;四是金融、邮政、电信、股票交易等营业场所的室内区域;五是商场、超市、书店等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的室内区域;六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厅等的室内区域;七是校车和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火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厅、旅客等候的室内区域;八是公用电梯间及其室内等候区域;九是宾馆、酒店、旅店、餐厅等场所的室内区域。
这么多限制的室内吸烟场所,怎么记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杨杰现场介绍了“小诀窍”,他表示,一般而言大的原则是建筑物内,例如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类似幼儿园、学校、医院等教育和医疗场所的室外区域也是不能够吸烟的。
在研讨会上,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机场设置吸烟室是不合规的,现在的吸烟室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表示,在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出来之前,以前的控烟条例还是生效的,机场设置吸烟室没有对相关条例做足“功课”。“控烟是强制性的,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他表示,鉴于机场自身有执法队,理想情况是机场方面进行自纠自改。张凌也透露,目前正通过深圳市交委和机场就吸烟室问题进行沟通。
记者了解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校车和客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火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厅、旅客等候的市内区域”为限制吸烟场所。据记者了解,深圳机场新航站楼目前设置5间吸烟室。那么机场的吸烟室将何去何从?25日下午,记者致电深圳机场了解相关情况,截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