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故障调查5日内上报调查情况

2014年03月07日 20:42   来源: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征集意见。规范指出,本市地铁故障根据影响和后果分三级。发生事故或故障,5个工作日将调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地铁运营企业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

  据了解,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人员安全管理、行车安全管理、客运安全管理、事故管理、风险等相关要求。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表示,按照运营故障的影响和后果,轨道交通故障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发生运营事故和故障时,运营企业应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运营企业自行组织事故和故障调查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规范强制要求,运营企业每年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科目应包括突发大客流、人员疏散、行车模式变更、列车脱轨和救援、火灾爆炸、设备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

  运营企业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就近安排应急人员和应急资源到达现场快速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运营企业应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相关线路,及时向乘客通告信息,迅速按规定上报。

  发生严重影响运营安全的突发事件难以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企业可停止部分区段或全线的运营,同时应立即上报并向社会公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方可恢复运营。

  特别关注 5个工作日上报调查情况

  标准要求,运营事故和故障的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和故障的简要经过; 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中断运营时间;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和故障发生后要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法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级、二级运营故障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三级运营故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自行调查,并提交事故和故障调查报告。

  运营企业自行组织事故和故障调查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运营故障按照其影响和后果 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运营故障——

  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小时(含)以上

  运营线列车冲撞

  运营线列车脱轨

  二级运营故障——

  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1小时(含)以上,3小时(不含)以下

  运营线列车溜逸

  运营线列车分离

  运营中车站照明全部熄灭

  电梯运行中发生冲顶或溜梯

  运营线上发生明火

  设备设施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非正常封站90分钟以上

  运营线列车越过显示禁止信号的信号机

  三级运营故障(部分)——

  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20分钟(含)以上,60分钟(不含)以下

  运营中走行轨由轨头到轨底贯通断裂

  轨道线路发生胀轨跑道影响运营

  运营车站正常照明全部熄灭或侧式站台一侧正常照明全部熄灭

  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运营线客流高峰时段车站被迫采取非正常封站时

  运营线应停列车全列越过显示进行信号的出站信号机

  运营线列车擅自退行

  运营线车辆或车辆载物超出车辆轮廓限界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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